
性
一般认为糖精钠在体内不被利用,大部分从尿液中排出而不损伤肾功能,不改变体内酶系统的而活性,全世界曾广泛使用糖精钠数十年,尚未发现对人体的毒害表现。20世纪70年代,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对糖精钠动物实验发现有膀胱癌的可能,因而一度受到限制,但后来也有许多动物实验为证明糖精钠有致癌性。1993年JECFA重新对糖精钠的毒性进行了评价不支持使用糖精钠与膀胱癌之前存在联系。糖精钠的优势是所有甜味剂中价格较低的一种,虽然 性基本得到肯定,但考虑到其苦味以及消费者对其毒性忧虑的心理因素等。加上它不是食品中天然的成分,从长远来看,它将可能被其他 性较高的甜味剂所逐步代替。
致病性
糖精,曾是一种饱受争议的甜味剂。研究人员曾对它做过一些动物实验,实验结果表明该物质具有致癌作用(主要引发膀胱癌,还可能引发子宫癌、卵巢癌和皮肤癌等),因此FDA于1977年明令禁用该物质。但因餐饮行业(以及节食者)的坚持,糖精至今仍在市场上出售。但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包含糖精的产品包装上均贴有警告标签,指出糖精对实验室动物具有致癌作用。而美国热量控制委员会指出,人们不会像老鼠一样患上膀胱癌,因此,应该除去这个警告标签。在2000年,美国国会废除了相关法规,糖精产品不必进行健康警告标签。